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警绳,以及对应的法律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不要忘了关注本站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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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时候才用警绳
在歹徒正在实施暴力被制服后可以使用警绳。
携带方法:
将绳折半挂于食指上,拇指和小指张开,余绳牵至小指套挂,再斜挂于拇指上形成8字形,来回重叠缠绕至全绳的三分之一处,将绳取下握住,从另一端抽挂与食指上的半轮,使之两端长于其余之半轮,余绳再从挂于食指之半轮一端缠绕,缠绕毕,以未端之绳折一半轮,穿入长套内,从一端抽紧即成。使用时抽出半轮即解。
佩戴方法:将警绳装在警绳盒内,佩戴在身体左后侧的制式腰带上。
使用方法:
押解绳:适用于长途押解,其方法简便,结合手铐使用,既不影响罪犯的必要活动又不易逃脱。
方法:将绳折半,打一单结,令罪犯两脚分开或跪下,立于罪犯侧后方,右脚外侧顶罪犯右脚外侧,作护档防卫,将单结放于罪犯颈后,两绳分开由胸前交叉,在罪犯两大臂上缠绕2至3圈后,余绳打一难结,两绳在背后拉紧打一死结,再将绳结合后穿入颈后单结孔内打一难结即成。
警绳实训要求和目的
要求正确使用枪械,目的是临时看管押解犯人。
警绳实训要求是正确使用枪械,警绳是用于临时看管或押解途中搁绑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专用绳。
警绳一段由棉纱线制成,柔韧性强,防滑效果好。警细使用的好处在于绳索随处可见,并可防止手钙数量不足和对人身伤害大的不足,故而在死刑执行中的应用范围。
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有哪些,分别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?
看守所经常使用的械具有手铐、脚铐和警绳,分别是在犯人外出、企图逃跑、暴力反抗或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使用。
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手铐
看守所一般是关押有期徒刑一年以下,或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犯人。一般警械的种类为两种,一种是制服性的,另一种是约束性的。
手铐属于约束性的警械,也是看守所里比较常见的械具。一般狱中使用的手铐属于反制手铐,那在看守所里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手铐呢?
一般在看守所有三种情况可以使用手铐,第一种情况是犯人存在暴力反抗的情况。有些犯人刚到看守所情绪不稳定,很容易和其他犯人发生冲突,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用手铐制服对方。
第二种情况是犯人需要到看守所外面,比如押解途中、外出就医或换其他地方关押等,为了防止犯人中途逃跑或抢夺武器,必须要戴上手铐。
第三种情况是在押人员自知难逃法网,被抓后会存在自杀或自残的情况,也会被手铐束缚住,防止在押人员因情绪过激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根据上面阐述,我们能知道当看守所在押人员出现暴力反抗、企图逃跑、抢夺武器、想要自杀、自残或押解外出等情况,可以使用手铐进行束缚。
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脚铐
在很多影视作品中,我们经常看见死刑犯或是重刑犯戴着手铐和脚铐,脚铐看上去十分重,走路还带着金属碰撞的声音。
看守所一般使用脚铐的情况比较多,主要是防止在押人员出现意外。依据《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》中规定,脚铐的重量标准以10斤为上限。
一般在三种情况下,在押人员需要佩戴脚铐。第一种是死刑犯,依据《看守所条例》规定,被判处死刑或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,所以死刑犯一般会一直戴着脚铐直到被执行。
第二种是危险性高的人,有些嫌疑人或在押人员有伤害他人的危险性,在审讯或关押过程一般都会戴上脚铐。一般对可能行凶、逃脱或想要自杀的犯人,也可以增加械具。
第三种是离开监区的犯人,监区就是关押犯人的场所,有时候犯人出现重大疾病,或是需要外出体检、指认现场等,都要按照规定佩戴脚铐。
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警绳
警绳很好理解,就是警察用于捆绑犯人用的绳子。比起手铐或脚铐,警绳的知名度略低一筹,因为在日常中警绳的使用场合并不多。
在看守所一般有两种情况会使用警绳,一个是在死刑犯执行死刑时使用,另一个是在押解途中使用。有时警察在追捕逃犯时,也会使用警绳进行束缚。
死刑犯执行死刑时,会用警绳绑住死刑犯的双臂,这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或是抢夺武器,也是为了能更精准地射击。
现在司法执行死刑更具人性化,一般会使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,相比枪决的血腥和恐怖,注射方式更容易被犯人接受,反抗情绪会平缓些。
还有犯人在押解途中,防止犯人逃跑或自杀,会用警绳绑住两个大臂,然后在背后进行收紧,双手再用手铐铐住手腕,这个方法能约束住犯人的行动。
综上所述
看守所一般经常使用的械具有三种,分别是手铐、脚铐和警绳。一般会在犯人存在暴力、自杀、逃脱、抢夺武器或执行死刑的情况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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